据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:”换证要求具体到化妆品企业尤其是生产企业,主要涉及新证的核发、换证、变更、撤销等问题;对于化妆品品牌而言,产品包装更换的问题也不容忽视。因为按照新规要求,化妆品生产企业现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 关于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的法规要求按2015版规范 (一)品名 一般由【商标+成分/功效+属性名】组成,分别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命名。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命名应当依据最新广告法和国食药监许【2010】72号《化妆品命名规定》及《化妆品命名指南》进行产品命名。 (二)成分 按照2016版技术规范的规定攥写成分,并按照含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在产品包装上。 (三)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宣称 不得夸张宣传产品效果、虚假效果;禁止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(包括菌类、螨类、毒、炎、敏、保健类、内调、班类等);禁止使用医疗术语(廯类、痛、伤、激素、身体不适、发类症等)。 (四)使用方法、储存方法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,应当参考2016版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撰写。 (五)生产企业及实际生产企业信息 应当包含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。 (六)工厂三证信息 (现有3种情况) 生产许可证号、卫生许可证号;卫生许可证号;最新生产许可证号(QS不用打) (七)产品标准号 包含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。 (八)产地 比如:广东省 广州市
、广东 广州 (九)保质期 生产批号及限用日期见包装
或 生产日期见包装 保质期:X年、XX月 (十)净含量 使用中文“净含量:”作为导出语。 (十一)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:合格品 另外,化妆品包装物(容器)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大于 (十二)包装标签文案字体高度: 1、化妆品包装物(容器)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,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字体高度不得小于 2、净含量字体高度 标注字符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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