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,结合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我司组织对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2015年9月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化妆品标委会秘书处(电子邮箱:hzpbwh@nifdc.org.cn)。 附件:1.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 2.编制说明 3.意见反馈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 2015年8月12日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〔2015〕876号附件1.doc
食药监药化管便函〔2015〕876号附件2.doc
食药监药化管便函〔2015〕876号附件3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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